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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全面的诈骗罪,法学外文翻译,非法占有,非法集资,诈骗方法
文档价格: 100 金币 立即充值 文章语言: 英语-中文 原文出处: 请在文档内查看
译文字数: 4427 字 (节选翻译) 译文格式: Doc.docx (Word) 更新时间: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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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全面的诈骗罪,法学外文翻译,非法占有,非法集资,诈骗方法

译文(字数:4427):
英国刑法和从它衍生出来的其它法律制度通常会制定精确而清晰的罪行这种立法方式,而不是明确适用判例。它们一般用严格的规定,来区分与法条有关联的相关罪 名。就在这种立法思想的指导下,新西兰1961年刑法以章节为划分,每章以一个主题将各类罪名联系在一起。如第十章(危害财产权的犯罪)中包括类似盗窃, 抢劫和勒索的犯罪,入室盗窃,欺诈及伪造货币。每章分成部分甚至小节以特定的罪特征,区分犯罪行为。“意图行骗”等类似的罪名往往使用“诈骗”,其他不诚 信的犯罪统称为诈骗,并倾向于使用“意图诈骗”。最明显的问题是:所有这些诈骗罪拥有近似的犯罪构成要素,却分化成了各种罪名。本文旨在推进简化和整合诈 骗罪。主要围绕新西兰最常用的诈骗罪进行分析,并通过总结,希望有一个更加简单而全面的诈骗罪,这种诈骗罪类似于苏格兰法律中诈骗罪的定义,定义中的诈骗 罪有更紧密的基本要素。
本来是希望通过编纂起草的各种罪名的机会,根据原来的刑法来改革和简化罪名并确认统一的原则。但是,保守的体制,规避法律的相关理论和原则以及判例原则自 然而然的成为了阻碍。此外,合法性原则注定了刑事法律应该是明确的并且可以预知的。因此,律师们都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刑事法律制度,它试图定义广泛的原则 上的罪名。例如苏格兰法律中单一的诈骗罪的定义为“以明确的诈骗手段带来了实质的损害结果”。

原文(单词数:3982):
English criminal law and those legal systems derived from it typically try to be precise and unambiguous rather than clear and simple.They generally have many narrowly defined, closely related offences with which they try to cover the range of offending. Thus, the New Zealand Crimes Act 1961 is divided into chapters, each with various types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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