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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字数: | 4958 字 (节选翻译) | 译文格式: | Doc.docx (Word) | 更新时间: | 2017-11-28 |
关于虚假广告的经济分析,法学外文翻译,虚假广告损害,法律责任
译文(字数:4958):
过去二十年已经有大量文献表明经济原则和法律程序的相关性。一系列有创意的调查已经评估了这项命题:普通法尽管有其多样性但也是建立在一个统一原则之上
的。法庭理性的做出判断就好像获得经济效益。为了解释这些有效结果相似的原因,鲁宾,兰德斯和波斯纳都提出了发展模型,此模型中,如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
反对党派仍持有对称、持续的利益,那么结果很有可能是有效的。
竞争者之间的纠纷,法律称之为“不公平竞争”,将会形成这样一种情况:当事人有持续利益由此为走上法庭得到一个有效结果提供了经济动力。但在与此期望明显
违背的情况下,涉及到虚假广告的普通法被批判为低效。例如,假设公司A为它的产品做了虚假宣传,而在此骗局下,一些消费者购买了其产品。尽管每位消费者都
可以针对卖家走合理的法律程序,但没有消费者愿意为使诉讼有价值而失去更多。
由于A公司的欺骗行为,其竞争对手也可能销量下降,并有足够的动力来寻求法律赔偿。然而,出乎评论员的意料,普通法通常都会使此类诉讼失望。即使波斯纳认
为法定法律对纠正普通法的错误可能是必要的:商标法案的第43(a)节,国会为这种情况下的竞争者创造了一个新的诉讼权,虽然小,也可能修复这一领域普通
法的任何缺陷。
如果认为普通法对于虚假广告的处理是低效的,即使当事人适应了有价值意义的案例模型,但是这些模型仍然存在问题。本文的论点在于:普通法对于虚假广告的处理具有同其外在形式一致的效率性。
原文(单词数:3770):
The past twenty years have produced a substantial literature suggesting
the relevance of economic principles to the analysis of legal
processes.' A seminal line of inquiry has evaluated the proposition that
the common law, despite its diversity, is founded upon a unifying
principle: courts behave rationally as if to achieve economic
effici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