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后美国对中国的反倾销策略,法学外文翻译,市场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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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字数: | 6254 字 (节选翻译) | 译文格式: | Doc.docx (Word) | 更新时间: | 2018-03-18 |
2016年以后美国对中国的反倾销策略,法学外文翻译,反倾销,市场经济地位,中国入世议定书
译文(字数:6254):
前言
按照常规做法,在反倾销的过程中,美国商务部为某国厂商生产的产品计算“正常价值”,即美国厂商在本国市场收取的价格或根据生产成本核算的”结构价格”,从而确定“倾销边界”。如果外国进口产品对本国相关产业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那么为了抵消产品倾销的影响,进口国将会对该产品征收高额附加税。
然而,在一项有关“非市场经济”的反倾销调查中,美国商务部通过量化出口厂商所使用的生产要素(例如劳动和材料成本)并采用第三国生产者所支付的相应要素价格来近似地表示出口国的市场价格。对中国进行“非市场经济体”定位所产生的实际后果是,美国商务部在权衡是否对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时,无视中国厂商的实际成本和国内价格,而是采用估计值。这通常具有惩罚性且不符合实际。由此导致中国出口商和美国进口商均承担了较高的成本和风险。
对待来自非市场经济体进口产品的不同态度背后所隐含的基本原理并不是无稽之谈。如果出口产品价格是由出口国政府任意确定的,那么在常规反倾销调查中对这些价格进行比较就毫无意义。但是,中国经济的实际运行情况已经不同往日。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开放使中国亿万百姓摆脱了贫困,并在21世纪初期使中国跃居全球经济大国之列。中国实施经济自由化的路径是曲折的,并没有形成类似西方模式的经济体系。目前,虽然价格管制和公有制在某些产业中仍然存在,但是到2001年加入WTO,中国已经承诺遵守全球经济规则。
原文(未统计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