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儿童免于接触家庭暴力:儿童虐待法规的使用和滥用,法学外文翻译,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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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字数: | 5342 字 (节选翻译) | 译文格式: | Doc.docx (Word) | 更新时间: | 2018-03-19 |
保护儿童免于接触家庭暴力:儿童虐待法规的使用和滥用,法学外文翻译,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立法评析
译文(字数:5342):
I.近期关于保护儿童免于接触家庭暴力的制定法办法
在过去几年中,一些州通过了明确目的是保护接触家庭暴力的儿童的法律。但是,这些法规在语言和范围方面以及为实现其明确目的而采用的机制各有不同。
A.法规类型
法律有三个主要类别,每个类型针对家庭与法律制度的互动的不同方面,解决稍有不同的法律问题,并提供不同类型的国家干预。一组法律规定了通常在离婚背景下确定父母之间私人纠纷中的子女监护权的法定标准。第二类包括对某些在“儿童在场”的情况下的家庭暴力犯罪进行惩罚“升级”的刑法。第三,各州通过了将儿童接触家庭暴力作为一种虐待儿童的法律。
(1)私人当事人之间的儿童托管争议
由于政策制定者对儿童接触家庭暴力的风险了解更多,他们试图向负责确定儿童最大利益的家庭法院法官提供指导,以便在父母之间进行私人监护权争夺。一些法规要求或鼓励法官 在作出羁押决定时考虑家庭中存在家庭暴力或家庭暴力对儿童的影响。其他法规要求法院考虑家庭暴力的证据,如果儿童被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监护,则需要书面证明。 还有其他法律,根据国家少年和家庭法院法官委员会制定的示范法,明确地建立了一个可反驳的推定,来反对家庭暴力犯罪分子的监护。
一些州纳入了一项针对共同监护的推定,其中有家庭暴力的证据,承认需要家庭暴力受害者与施虐者持续接触以分担孩子的扶养和照顾存在着的固有问题。 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四十四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在其关于家庭暴力的儿童监护法中包括了语言,十三个州采取了可反驳的推定,与家庭暴力行为人联合或单独监护。
原文(未统计字数):